全南介绍
道知事
概况
象征
统计信息
海外交流情况
交通指南
招商引资
全罗南道的七大投资魅力
朝阳行业
主要产业园区
生活信息
外国人登录
签证
医疗设施
出入境、滞留介绍
观光
综合旅游信息
主题旅游
旅游联系信息
公告

常见问题

作为外国投资企业投资于韩国时,为得到认可应满足哪些条件

Writer 관리자 Posted at 2017-11-09
Q/ 作为外国投资企业投资于韩国时,要得到认可应满足哪些条件

A/
  • 外国人投资企业的定义请参考‘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的内容,外国人投资企业应满足下列条件。
    - 外国人应持有大韩民国法人或者韩国国民经营的企业的股份或份额,投资金额达到1亿韩元以上。
    ․外国人应持有大韩民国法人或者韩国国民经营的企业发行的带有议决权的股份总数或者出资总额的10%以上。
    ․外国人应持有大韩民国法人或者韩国国民经营的企业的股份或份额并与该法人或企业签署下列合同
    1) 签署派遣干部或选任的合同。
    2) 签署供货․购买原料或产品以一年以上的合同。
    3) 签署提供․引进技术或者共同研究开发的合同。
  • 关于其他具体事项,联系有关部门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有关部门 : 企业招商科 外资招商组 061-286-4746)